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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特阿拉伯

        مملكة عربية سعودية

        专利保

          1982年,沙特阿拉伯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沙特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技城(KACST)负责处理与专利申请及技术转让等事务。

          1989年1月18日,沙特阿拉伯的第一部《专利法》由皇家法令第(M/38)号发布,旨在对沙特的发明提供保护。该法于2004年被修订。修改后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品种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由2004年7月17日颁布的皇家法令第(M/27)号发布,于2004年9月5日生效。

          在沙特,发明是指发明者对一个想法的开发,用以解决特定科技领域的特定问题。专利权,则为发明提供排他性保护。

        HIPO

        沙特专利局

          隶属于沙特阿拉伯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技城(King Abdulaziz City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KACST)的专利局(Saudi Patent Office,SPO),负责为沙特的发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品种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提供保护。其主要工作目标为:

          -为KACST职责范围内的油田提供工业产权保护;

          -审查工业产权申请;

          -授予工业产权;

          -建立国家工业产权数据库;

          -公开工业产权文件;

          -提高沙特创新能力及工业产权意识。

         网站:www.kacst.edu.sa/eng/IndustInnov/SPO

         电话:+966114883344,8004353333(免费)

         传真:+966114813830

         Email:patents@kacst.edu.sa

         地址:P.O Box 6086 Riyadh 11442

        euipo

        发明的定义

          在沙特,发明是指发明者对一个想法的开发,用以解决特定科技领域的特定问题。专利权,则为发明提供排他性保护。

          但是,以下各项不视作发明:

           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进行商业活动、纯智力活动或游戏的流程、规则和方法;

           用于生产动植物的植物、动物和主要为生物学的方法,但是微生物以及非生物学的和微生物学的方法除外;

           用于人类或动物体的手术、治疗及诊断方法,但在这些方法中使用的产品除外;

           计算机程序和其他版权作品。

        获得专利保护的条件

          申请专利的发明需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指不属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在此包括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众披露,以及通过使用或其他方式使发明的内容被公众所知的技术。此处的披露指在申请或优先权日之前,如果在优先权期间发生披露,不丧失新颖性。

          2.创造性

          创造性指与现有技术相比,申请的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此时该发明是包含创造性步骤的。

          3.实用性

          实用性指一项发明可以在工业或农业的任何一个类别中制造或使用,包括手工业、渔业和服务业,则该项发明具有工业实用性。

          但是,根据沙特《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品种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第4条,如果对发明的商业利用违反伊斯兰法,或对生命、人类、动物或植物的健康有害,或对环境有实质性危害,则不能授予专利。

        专利权

          1.专利权归属

          (1)专利权可被授予多人,如果受保护的专利是多人的合作成果,那么除非多人另有约定,否则多人共同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若未对专利作出贡献或仅限于协助执行,不得视为合作者。

          (2)如果不止一个人独立开发出了相同的专利,第一个申请人获得专利。

          (3)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于雇主,除非劳动合同另有规定。雇员在雇佣关系终止之日起2年内提交的专利申请,应视为在雇佣期间提交。

          2.专利权所有人有权

          (1)如果发明是一种专利产品: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储存或以这些目的进口专利产品。

          (2)如果发明是一个专利方法:使用该专利方法或对通过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进行前一段所述的利用行为。

          但是,不得排除他人在与科学研究有关的非商业活动中利用该发明。这是权利人就他人未经许可利用其发明造成的侵权在专利上诉委员会发起诉讼的例外。

        保护期

          在沙特,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算,最长为20年。

        patent

          沙特阿拉伯专利可以通过向SPO直接提交申请获得,也可以在专利合作条约(PCT)框架内提交。

          沙特是《巴黎公约》成员方,因此中国的申请人在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后12月内,就相同发明向SPO提出沙特专利申请,可享有优先权。

        直接向SPO申请专利的程序

          1.检索

          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前,应先进行专利检索,以检查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2.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SPO提供的电子服务,在线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及相关表格、图片。

          新用户在使用该系统前需要注册。如果申请人在沙特没有住所或营业所,应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沙特《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文件和表格应使用阿拉伯语*输入计算机。

        * 阿拉伯语字母使用简体字体,字号14;英语字母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12。

          根据《实施条例》第10条,专利申请表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

          (1)发明的标题
          发明的标题最好不超过7个阿拉伯语单词。标题不能使用一般性陈述,例如一种化学方法”“一种电子设备。为了缩短标题,一些描述性用语也不可使用,例如关于……的新方法”“对……的改进

          (2)申请人的姓名

          (3)发明人的姓名

          (4)优先权和披露信息
          如果发明的内容已经披露,申请人需提供写明披露日期及原因的文件。
          如果申请人为《巴黎公约》成员方的国民或居民,且已在该公约的一个成员方境内提交了相同的专利申请,可以依据公约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在申请表中应填写首次提交专利申请的国家/地区名称、专利申请号、申请日,如果已获得专利还应填写专利号及注册日期。首次申请的相关官方文件副本及译文,应在3个月内提交。

          (5)附件
          应列明说明书和任何其他的附件,并且应使用数字和阿拉伯语字母的形式写明页数。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指出包含此类附件。
          下列表格需先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随专利申请表一起上传:
           摘要(الملخـــص),填写样式参见样本
           说明书(الوصف الكامل),分为带有附图不带附图两种,填写样式参见样本。此外,应提交附图(如有)。图片应清晰、可复制,并带有编号,样式参见样本。SPO可接受的图片格式包括.PNG、.JPG、.JPEG、.BMP和.GIF文件。
           权利要求书(عناصر الحماية),填写样式参见样本

          (6)代理人的姓名
          对于沙特之外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主管机构批准并经过沙特驻外使领馆认可的授权书。代理人应提供获准在沙特开展此类业务的证明。

          (7)声明
          申请人或代理人应签字或盖章(如有),声明其对由于未提供正确信息所导致的所有后果负责。 

          更多电子服务系统使用方法及申请材料书写注意事项,可参见SPO提供的用户指南(阿拉伯语原文)及《实施条例》(英语原文)第11至17条。

          SPO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所需文件后,将通知申请人该专利申请的申请日。

          3.形式审查

          根据《实施条例》第34条,如果申请文件不能满足形式审查的要求,SPO将通知申请人予以修改。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90天内修正申请材料,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形式审查的要求,SPO会要求申请人在3个月内交纳规定的公开费。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申请将被驳回(be rejected),且这会被记录在注册簿中并在专利公报(Patent Official Gazette)上公布。如果申请人在上述期限截止之前撤回申请,则不会被公布。

          一般情况下,如果专利申请一直未被驳回,将在申请日后18个月公开。

          4.实质审查

          SPO会根据对实质审查所需费用的评估结果,要求申请人交纳实质审查费。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3个月内交纳该费用,否则将丧失(be forfeited)该专利申请,且这会被记录在注册簿中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布。申请人交费后,SPO会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根据《实施条例》第36条,SPO应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确保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

          (1)研究权利要求、说明书和附图,以确定发明的基本组成部分;

          (2)根据国际专利分类对申请进行分类;

          (3)通过检索数据库或任何其他方式确定与该发明有关的文件;

          (4)将上述文件与发明进行比较,识别最接近该发明的文件;

          (5)将发明与最接近的文件进行比较,评估其新颖性;

          (6)使用从相关文件中得出的该领域一般技术人员的知识,评估该发明的创造性;

          (7)评估发明的工业实用性。

          《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SPO将编写实质审查报告,其中包括申请是否满足法律所规定条件,以及所需解释和修正的意见。申请人应根据审查报告修改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审查报告的意见,应提出答辩理由。

          如果SPO接受申请人的修改或答辩意见,将对申请进行授权,否则将出具二次实质审查报告。申请人仍可以根据报告修改申请材料或提交答辩理由。如果SPO认为二次修改后的申请材料或者申请人提出的答辩理由依然不能满足沙特法律的要求,将做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

          SPO会将该决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月(可申请再延长1个月)内做出答复,否则专利申请将被驳回。

          5.授权和驳回

          如果专利申请通过实质审查,SPO将通知申请人在其收到通知后的3个月内交纳授权费和公布费。申请人交费后,SPO将在专利公报中公布专利注册文件。否则,专利申请将被驳回。

          如果SPO决定驳回专利申请,应通知申请人,并将其决定在专利公报中公布。

          更多法律规定,参见沙特《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品种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及《实施条例》。

        项目 细目及金额(沙特里亚尔)

        1.注册申请

        个人 企业
        400 800

        2.变更权利人

        个人 企业
        200 400

        3.修改或增加申请

        个人 企业
        100 200

        4.获取申请或证书副本

        个人 企业
        50 100

        5.授予专利和公报

        个人 企业
        500 1000

        6.维护费

        个人 企业

        第1年

        250 500

        第2年

        500 1000

        第3年

        750 1500

        第4年

        1000 2000

        第5年

        1250 2500

        第6年

        1500 3000

        第7年

        1750 3500

        第8年

        2000 4000

        第9年

        2250 4500

        第10年

        2500 5000

        第11年

        2750 5500

        第12年

        3000 6000

        第13年

        3250 6500

        第14年

        3500 7000

        第15年

        3750 7500

        第16年

        4000 8000

        第17年

        4250 8500

        第18年

        4500 9000

        第19年

        4750 9500

        第20年

        5000 10000

          维护费从提交申请之日起下一年开始,在每年年初缴纳。

          如果申请人或专利的所有人未能在缴纳日起3个月内支付年费,则需要缴纳双倍费用。如果在3个月的滞纳期后的3个月内,在收到警告后仍未能支付年费,那么申请或专利将失效,这一结果将被记录在注册簿中并在专利公报中公布。

          如果申请人在还未获得专利注册决定的情况下支付了3年年费,那么其可以延迟支付其后几年的费用,直到决定授予其专利保护为止。

        您是否有问题需要咨询?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使用网站在线咨询,或者拨打法律咨询电话010-67800025,67800249。如需查询法律服务机构信息,请使用服务机构名录进行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