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7年以来,俄修订了《联邦国家贸易活动管理基础》,此后陆续出台了系列政府令及行业法规,建立起首个国家级商品流通追溯系统—强制电子标签商品流通监管信息系统(简称电子标签系统),用于记录商品生产、进口、销售等环节的流通信息,并与俄海关、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在俄合法注册的法人可申领标签,申领时须按要求填报产品的完整信息(如填报过程中生产商、商品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改填报),在生产、进口、销售、售后等环节均需扫描标签,全程记录流通信息(包括退换货信息)并上传至电子标签系统,直至商品注销或最终售至消费者。
目前,俄电子标签已统一为“Data Matrix”二维码,包含识别码及校验码,须贴于商品或标签/包装等指定位置;每个标签基于加密技术生成,具有唯一性,无法伪造。在申领主体或商品信息变更、标签丢失或无法扫描时需重新申领标签。俄法律规定,未贴标或未按要求贴标、伪造标签及非法流通未贴标商品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消费者可通过手机软件(Честный знак)查询商品流通信息,如遇违法行为可径向主管部门举报,协助做好商品流通监管工作。
2019年以来,俄逐步扩大了实行电子标签的商品范围,已对烟草、鞋类、皮草、香水、轮胎、照相机、轻纺、服装和药品实行电子标签,即将对瓶装水、啤酒、乳品、自行车、轮椅强制贴标。俄还致力于推动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的电子标签合作,依托“本国国境+联盟关境”两道防线,实现商品流通跨国监管。目前,烟草和皮草电子标签政策已在联盟范围内推广,未来联盟还将对鞋类、轻工产品、香水、轮胎、乳制品实行电子标签(具体实施情况见附表)。俄暂未对跨境电商网购个人自用商品实行电子标签。
二、纺织服装等轻工产品电子标签实施情况
根据俄政府令,2021年1月1日起,未贴标的纺织服装等轻工产品无法对俄出口,涉及男装、女装、童装、床上用品、卫浴和餐厨用纺织品等(具体以俄和联盟海关编码为准)。对型号、样式等完全相同的轻工产品均需粘贴标签,确保一件一码;对床上用品(不取决于具体件数),按套贴签。清关时,俄海关将检查相关商品是否按规定贴标及标签与报关信息是否一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放行。如商品在抵达俄海关前未贴标,可在海关监管仓内粘贴,随后进行清关。为使企业更好适应和应对新规,俄政府已将纺织服装和鞋类库存商品(电子标签实施前自外国进口或在本国生产的商品)的过渡期分别延至2021年5月1日和6月15日,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未贴标商品在俄禁止流通。
三、有关看法
实行电子标签是俄“数字经济”国家专项规划的重要方向,也是俄加快国家监管数字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有效打击“灰色清关”、增加国家税收,也有利于推动商品流通规范化和透明化,维护合法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俄电子标签政策(从2016年裘皮配备电子芯片算起)实施五年来,涉及商品范围逐步扩大,实施细则日渐完善。根据俄《打击工业品非法流通战略》,未来所有在俄流通商品或将全部强制贴标。
在此背景下,我企业宜主动适应俄方新政,积极妥善应对。充分利用各类政策解读会、培训说明会等契机,与俄方主管部门就监管政策和实际操作问题保持深入沟通,积极了解和掌握实施细则;积极与俄方进口商、经销商就商品需求、贴标要求等进行对接,共同应对新规影响。俄在对某类商品强制贴标前均安排过渡期,其间企业申领的标签长期有效,企业可积极参加试点,提前熟悉申领流程,对部分商品进行预贴标。
附表
俄罗斯及欧亚经济联盟强制电子标签政策实施情况
一、已实行强制电子标签的商品
序号 |
商品 |
实施日期 |
1 |
皮草制品(欧亚经济联盟实施) |
2016年8月12日起 |
2 |
烟草制品(欧亚经济联盟实施) |
2020年7月1日起 |
3 |
药品 |
2020年7月1日起 |
4 |
鞋类 |
2020年7月1日起 |
5 |
香水 |
2020年10月1日起 |
6 |
照相机及闪光灯 |
2020年10月1日起 |
7 |
轮胎 |
2020年11月1日起 |
8 |
纺织服装及部分轻工产品 |
2021年1月1日起 |
(注:鞋类、轻工产品、香水、轮胎、乳制品将逐步在联盟层面实施)
二、即将实行强制电子标签的商品
序号 |
商品 |
备注 |
1 |
瓶装饮用水 |
正在进行试点,2021年6月1日结束。 |
2 |
乳制品 |
奶酪、冰激凌自2021年6月1日起实行; 其他商品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 |
3 |
自行车 |
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 |
4 |
轮椅 |
正在进行试点,2021年6月1日结束。 |
5 |
啤酒 |
正在进行试点,2022年8月31日结束。 |